王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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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胜律师代理周某开设赌场罪案获缓刑

发布者:王胜律师 时间:2026年10月08日 53人看过 举报

2026-10-08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公诉机关某检察院指控,2021年1月至2023年10月间,被告人周某在明知“乐鱼”网站系赌博网站的情况下,仍通过社交平台向他人发送注册链接,为该赌博网站发展会员。经查明,周某为该网站发展田某甲、喻某甲等二百余名会员,并获取佣金42万余元。2023年10月30日,周某在某省某县某小区某号楼某单元某室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发后,周某退出违法所得42万元;案件审理期间,退缴违法所得六千余元。某检察院以某检刑诉[20XX]XX号起诉书提起公诉,某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

 

【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在于量刑情节的综合评判与缓刑的适用。公诉机关指控周某构成开设赌场罪,同时指出其具有从犯、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可适用缓刑。辩护人王胜律师在庭审中重点围绕量刑情节展开辩护,强调周某虽涉案,但系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具有坦白情节;且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最关键的是在案发后及审理期间已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共计42万余元,表现出极强的悔罪诚意。辩护人据此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裁判结果】

某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发展会员服务,构成开设赌场罪。在量刑方面,法院认定周某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其坦白、认罪认罚及全额退赃的情节均予以确认。最终,法院判决周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六万元。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42万元及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退缴至法院的违法所得六千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该判决充分采纳了辩护意见,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律师价值】

王胜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关键的辩护作用。首先,精准把握案件定性,在认可开设赌场罪的基础上,将辩护重心放在量刑辩护上。其次,深入挖掘从宽情节,重点论证周某的从犯地位、坦白情节及初犯身份,并向法庭强调其全额退赃42万余元的悔罪表现。最后,通过专业的庭审沟通与策略制定,成功说服法庭采纳缓刑建议,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的最优判决结果,有效避免了实刑执行,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从业以来参与办理了多起民商事合同纠纷、婚姻家事争议、刑事诉讼案件。擅长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股权架构、刑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南-长沙
  • 执业单位:北京市京师(长沙)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30120********8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公司犯罪、刑事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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