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丈夫擅自赠与第三者夫妻共同财产,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审是律师全流程助力原配追回财产
一、案情简介
X女士与丈夫Y先生登记结婚多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Y先生因工作结识Z女士,后二人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交往过程中,Y先生多次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擅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赠与Z女士。X女士发现该事实后,为追回被擅自处分的财产,委托四川审是律师事务所处理该案。
二、办案过程
接受委托后,审是婚姻家事律师团队第一时间对当事人持有的初步证据进行全面梳理,发现当事人自行收集的转账记录零散不全,既无法准确核算赠与总额,也不足以完整印证款项的性质。为破解取证难题,律师团队依法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前往第三方支付平台与社交平台运营公司,调取Z女士的微信账户实名认证信息,以及Y先生与Z女士之间全部微信转账的交易明细。
经调取核实,Y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累计向Z女士赠与的款项数额明确,且多笔转账金额为具有特殊情感寓意的数字,进一步印证了二人之间的不正当男女关系,完整构建起 “不正当关系 + 无偿赠与” 的证据链条。
证据固定完成后,律师团队拟定民事起诉状,以Z女士为被告、Y先生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赠与合同纠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案涉赠与行为全部无效,并判令被告返还全部受赠款项。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律师团队在坚守当事人权益底线的前提下,与对方开展多轮协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Z女士于指定期限前向X女士返还对应赠与款项;若未按期足额履行,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支付违约损失。
调解协议生效后,Z女士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律师团队随即代理X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阶段,针对对方的履行能力与和解请求,律师团队充分评估风险后,与对方协商调整履行方案,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Z女士当场支付部分款项,剩余款项约定限期付清;待全部款项履行到位后,配合解除对其采取的执行限制措施。
三、代理思路
立足双重法律规则,主张赠与行为全部无效
结合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与公序良俗原则展开论证: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同共有,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双方对全部共同财产平等享有处理权,一方非因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属于无权处分,侵害配偶的财产权益;同时,基于婚外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财产赠与,违背婚姻忠实义务与社会公序良俗,无论受赠方是否知晓对方的婚姻状况,该赠与行为均自始无效,受赠方应当全额返还受赠财产。
运用调查令突破取证瓶颈,夯实案件事实基础
针对网络转账证据当事人自行调取受限的问题,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调取完整的交易明细与账户身份信息,既精准锁定赠与的全部金额,也通过具有特殊情感寓意的转账记录,辅助印证双方不正当关系的性质,形成完整闭环的证据体系。
诉调结合优化纠纷路径,设置违约约束保障履行
以诉讼程序作为权利保障的后盾,同时优先推动调解以提升纠纷解决效率,降低当事人的时间与情感成本;在调解协议中明确约定逾期履行的违约责任,提高对方的违约成本,为后续履行设置法律约束,降低权益无法兑现的风险。
全流程跟进案件程序,保障权益最终落地
覆盖诉讼审理与强制执行全流程,在被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时及时启动执行程序;执行阶段结合对方的实际履行能力,在守住权益底线的前提下灵活协商履行方案,推动款项实际兑付,确保当事人的财产权益真正落实。
四、办案结果
本案审理阶段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Z女士需向X女士返还对应赠与款项,并约定了逾期履行的违约赔偿标准。后因Z女士未按期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经审是婚姻家事律师团队推动协商,双方达成执行和解,Z女士当场支付部分款项,剩余款项按约定期限履行。最终X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案件顺利办结。
四川审是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