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253 万流水帮信案,审是律师助力当事人从实刑建议获缓刑
一、案情简介
许丽在他人怂恿下,以本人身份注册公司并办理对公账户,将账户交由他人用于违法活动并从中获利。该对公账户使用期间产生大额进账流水,其中包含已查实的电信诈骗涉案资金。案发后许丽被公安机关抓获,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刑事拘留。
许丽成长经历坎坷,独自抚养年幼子女,是孩子的主要照料人,家庭对其依赖程度高。案件审查起诉阶段,许丽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机关给出有期徒刑实刑的量刑建议。
二、办案过程
接受委托后,审是刑辩律师团队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全面核实案件事实、行为经过,同时深入了解当事人的成长经历、家庭情况与抚养现状,稳定其情绪,引导其积极配合侦查,并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随后律师团队查阅全部案卷材料,对案涉账户流水、涉诈资金认定、当事人参与程度与主观过错等核心事实进行细致核查,梳理出多层辩护要点:一是案涉账户流水总额虽高,但其中仅少量资金已被查实属于电信诈骗赃款,其余资金未被证实为犯罪资金,不能据此认定犯罪情节严重;二是当事人系在他人的怂恿、诱导下实施涉案行为,并非主动发起犯罪,且自身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三是当事人此前无违法犯罪记录,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明确;四是当事人系年幼子女的唯一抚养人,孩子成长高度依赖其照料,适用缓刑更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庭审过程中,律师团队围绕上述要点发表全面辩护意见,既从法律层面精准论证本案的犯罪危害程度、各项从轻情节的适用,也从人文关怀层面充分说明本案适用缓刑的现实必要性,情理并重阐述缓刑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三、代理思路
精准界定危害程度,排除不利数额推定
针对案涉账户流水总额较高的不利情况,严格区分账户总流水与查实涉诈资金的法律意义,明确只有经依法查实的涉诈资金才能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未被证实为犯罪资金的流水部分,不得作为认定情节严重、从重处罚的依据,从根源上降低案件的量刑基准。
全面整合从轻情节,夯实从宽处罚基础
系统梳理当事人具有的初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法定与酌定从轻情节,结合其被他人怂恿参与犯罪、法律意识淡薄的主观过错程度,全面论证对其从轻处罚的事实与法律依据。
情理结合论证缓刑必要性,兼顾未成年人保护
在法律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当事人的成长经历、家庭结构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需求,说明当事人系年幼子女的主要抚养人,适用缓刑既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有利于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突破认罪认罚量刑预期,争取缓刑处理空间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不排除在审判阶段进一步争取更宽缓的刑罚。在当事人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况下,通过全面呈现案件从轻情节与社会帮教条件,论证适用缓刑的合法性,推动法院在认罪认罚量刑建议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刑罚执行方式。
四、办案结果
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审是刑辩律师团队的辩护意见,认定许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家庭抚养情况等因素,最终判决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当事人在签署实刑量刑建议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后,仍成功获得非监禁处罚,得以回归家庭继续抚养未成年子女,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四川审是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