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雷律师 时间:2020年09月14日 139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犯罪嫌疑人丘某某因诈骗一案,于2019年7月16日被青岛市公安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青岛市第二看守所。
依照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及犯罪嫌疑人的授权委托,本辩护人律师申请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嫌疑人丘某某按照侦查机关的要求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和理由如下:
一、嫌疑人丘某某的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依法不应认定为犯
罪。
二、对丘某某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再危害社会。
三、及时对丘某某采取取保候审更有利于其改过自新。
青岛市公安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收到辩护人律师的申请后,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丘某某取保候审,期限从2019年8月12日起算,犯罪嫌疑人缴纳保证金两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