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晓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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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专职律师执业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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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子诉讼平台立案的一些“小问题”

作者:韩晓菲律师时间:2023年07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79次举报


       大家好,之前关于帮信罪的相关解释已经完结,恰好这几日因为立案出现了一点小插曲,正好和大家分享一下,想能够帮得到大家

1、首先第一点要说的就是管辖问题,可能对于律师行业的朋友来说,会有基础的知识,但是作为没有接触过法律的当事人来说,可能会不知所措。总的来说,被告的住所地起诉一定是没有问题的,当然这个住所地是包括了户籍地址和实际住所地,户籍地址可以根据身份证或者户口本来确定,但是实际住所地的确认相对难一些,按照北京来说,被告户籍地不在该地区,请提交被告自起诉之日往前推在该地区连续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及受理记录打印表,或居委会、村委会、物业公司出具的自什么时间至今一直居住在哪的居住证明,写明经办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以上,可以借鉴。


2、其次就是关于诉状中诉求的问题,能够明确的,尽量明确,有具体数额的,务必写清楚具体数额。例如最近有一个离婚纠纷的案件,在立案完成后被驳回,立案系统后台给的回复是,起诉书诉讼请求应当具体明确,事实理由请先写本案的争议内容,再写与其他案件的关联性,以及本案中起诉被告的理由和根据。以上补正后再行审查。我们没法去做到适合每一个法院的满意,但是基于他们提出的诉求,我们还是要符合才可以完成立案。就拿这个离婚纠纷的案件来讲,事实上双方已经进行了多次的官司较量,基于之前未尽事宜,今再次提起诉讼,但是我方诉状先描写了之前的案件,后来再描述诉求,后来根据法院的要求,先描述了诉求,再写与之前的案件的关联性。


3、最后就是出现了其余情况,我们需要再次立案,并给法院提供说明的操作。最好是用Word格式进行说明的撰写,如果有之前法院立案驳回的意见,可以将整个意见的截图放在Word中进行展示,作为驳回的证据的原始载体,这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我们不确定再次立案审核时候还是会由上一个人进行审核,为了不增添不必要的麻烦,必须展示立案被驳回的原始载体证据。


以上,就是我们本期交流的内容,如有不尽事宜,可随时欢迎我们一起探讨。有需要可联系我17863918806(微信同号)

韩晓菲律师,电话:16619829452,韩晓菲律师入行起始接触了大量的执行案件,了解了执行不仅对法官来说十分艰难,而且...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海淀区
  • 执业单位:北京法畅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2011227346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离婚、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