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克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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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领域性侵犯罪辩护实录:王克敏律师如何为“家教猥亵案”当事人争取缓刑

发布者:王克敏律师 时间:2026年10月29日 98人看过 举报

2026-10-29

律师观点分析

教育领域性侵犯罪辩护实录:王克敏律师如何为“家教猥亵案”当事人争取缓刑

 

一、案件经过

 

本案系一起发生在教育培训领域的强制猥亵未成年人案件。被告人张三(化名,大学文化,系被害人李四(化名)的补习教师。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11月,张三在富平县某托管班为李四辅导课程时,趁其不备用手触摸其胸部;2023年1月6日,张三又在其家中趁辅导之机,将手伸进李四上衣内触摸其胸部,李四均反抗后离开。公诉机关认为张三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适用从业禁止。

 

面对指控,辩护人王克敏律师(陕西秦平律师事务所)进行了细致且关键的辩护。王克敏律师提出:第一,公诉机关指控的第一起犯罪事实无确凿证据印证,不能成立;第二,第二起犯罪事实虽客观存在,但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并执行,且张三未采用暴力或威胁手段,依法应属于治安案件而非刑事案件,不构成强制猥亵罪;第三,即便法庭认定有罪,张三具有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初犯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情节。

 

二、判决结果

 

陕西省富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三系被害人的补习教师,利用职责之便,不顾被害人反抗揉摸其胸部,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虽然辩护人提出了无罪辩护意见,但法院结合张三在侦查阶段的供述以及庭后主动提交书面材料承认两次犯罪事实的行为,最终认定其构成自首。同时,鉴于张三已委托中间人向被害人及其家属道歉并赔偿五万元,取得谅解,公诉机关将量刑建议调整为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最终,法院判决:一、被告人张三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又六个月;二、禁止被告人张三从事教育培训等相关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三年。

 

三、案件心得

 

在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的工作往往面临巨大的道德与法律压力。本案中,王克敏律师的辩护策略彰显了刑事辩护律师在复杂敏感案件中的重要作用:

 

首先,精准把握定性争议。王克敏律师敏锐地抓住了“行政处罚”与“刑事犯罪”的界限,以及“暴力、威胁手段”在强制猥亵罪中的认定问题,虽然最终法院未采纳无罪意见,但这一辩护思路有效动摇了控方对案件严重性的预设,促使法官更加审慎地看待案件事实。

 

其次,力促从宽处理。在无罪辩护未被采纳的情况下,王克敏律师积极推动民事部分和解,协助当事人完成赔偿与道歉,取得被害人及家属的谅解。这一举措直接促成了公诉机关将量刑建议从“一年六个月”降至“十一个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极为难得的“缓刑”结果。

 

最后,平衡法理与情理。本案既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性权利的绝对保护(判决从业禁止三年),也展现了辩护律师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通过专业的证据质证与量刑协商,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价值。王克敏律师的介入,不仅帮助当事人避免了实刑羁押,也为同类教育培训领域犯罪案件的辩护提供了“定罪但轻判、争取缓刑”的实务参考。

王克敏律师,男,汉族,1968年7月生,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本科学历,1995年取得律师资格,1996年起从事律师工...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陕西-渭南
  • 执业单位:陕西秦平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610520********62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劳动纠纷、抵押担保、刑事辩护
陕西秦平律师事务所
1610520********62 交通事故、劳动纠纷、抵押担保、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