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知识产权打官司,选择法院管辖的重要性吗? 俗话说的好,强龙不压地头蛇,同样的案件,不同的法院审理,结果可能完全不同,不然也不会有,南山必胜客,龙岗不倒翁的说法。法院对判决金额的标准,会参考当地的经济发展现状的,同样的侵权案件,可能深圳法院判决3万,内地有些法院就只给判3000,甚至更低,把案件拉到自己喜欢的法院,诉讼目的就实现了一大半。知识产权诉讼,通常是由被告所在地,侵权行为地的法院管辖,网络时代,很多原告为了有利自己诉讼,通常会把收货地安排在自己想要的地方,通过以收货地为侵权行为地拉管辖,很多被告不懂,实际上这样拉管辖是违法法律规定的,网络购物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地,通常指的是发货地,而非收货地,如果收货地也可以管辖,那就意味着原告可以任意选择法院打官司,但现实中,很多法院没处理过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就直接以收货地作为侵权行为地受理案件,被告不提出异议,案件也会正常开庭。这样的判决结果通常会让原告满意,被告痛苦,遇到这类问题,不用慌张,及时提管辖异议,法院通常会移送管辖,即使一审解决不了,二审法院会帮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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