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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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辩护,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发布者:孟秀律师 时间:2025年12月30日 870人看过 举报

2025-12-30

律师观点分析

被告人黄某,女。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25年2月1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24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山东省滨州市看守所。

辩护人孟秀,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山东省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黄某犯故意杀人罪一案,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5年8月1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黄某及其辩护人孟秀,被害人近亲属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山东省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黄某与被害人系夫妻关系,二人婚后因琐事经常发生矛盾,被害人多次殴打被告人黄某。2025年2月9日中午,两人再次发生争执,被告人黄某遂产生报复被害人的想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黄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5年2月10日起至2040年2月9日止。)


孟秀 三级律师|中共党员 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 执业年限:15年 一、核心身份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滨州
  • 执业单位: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71620********0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人身损害、婚姻家庭、取保候审、侵权
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
1371620********01 刑事辩护、人身损害、婚姻家庭、取保候审、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