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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诉邓某离婚纠纷,认定家暴,一次判离

发布者:张丽珍律师 时间:2022年09月28日 29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亮点】

1、当事人被持续性家暴近30年,除了满身伤痕,没有任何证据;

2、在律师帮助下,一次判离;

3、帮助当事人获得当地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基本案情】

王某与邓某结婚近40年,婚后双方共同生育3位子女,均已成年。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邓某对王某持续性地实施家庭暴力近30年。但王某从未报警或者保留任何被家暴证据,同时子女因惧怕邓某报复,也不敢帮助母亲王某,也不敢反抗父亲邓某。2021年x月x日,邓某因小事再次对王某进行家暴长达7个小时,王某趁邓某休息跑到北京躲避,随后向张丽珍律师寻求帮助,要求离婚。找到张丽珍律师时,王某除了满身的伤痕,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施暴者是邓某,更无法证明邓某有长期家暴的行为。

【案件结果】

想要获得离婚的结果,当事人又没有证据,只有这一次的受伤经历,想要一次判离非常难。因此,律师设计了三步走的诉讼策略:

1、结合当事人描述,张丽珍律师并未选择到法院直接立案,而是就王某的伤情进行拍照取证,带领王某悄悄回到事发所在地派出所报案,并做伤情鉴定。经鉴定王某身体损伤构成轻伤一级。同年,公安机关向王某出具“立案告知书”即涉嫌刑事犯罪。“公权力”的介入,让邓某主动与律师联系,希望通过调解、道歉平息家暴的后果。律师由此得到邓某承认自己对王某实施家暴的录音和证据。

2、拿到立案告知书后,向法院提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律师多方沟通并提供有力的证据以及法律意见,获得当地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3、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之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法院庭审中,我方出具的司法鉴定书、立案告知书、电话录音这三项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共同证明了邓某对王某实施了此次家暴行为。最终,法院认定了邓某对王某实施了家庭暴力,判决王某与邓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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