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进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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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专职律师执业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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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X与赵XX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蓝进友律师 时间:2020年06月08日 22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院在审理原告蒋X诉被告赵XX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9年11月11日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符合法律,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蒋X撤回本案诉讼。
本案诉讼费275元,由原告负担。
蓝进友,广东惠州人,广东合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四级律师。处理过千起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债权债务等诉...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惠州
  • 执业单位:广东合典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1320********6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国家赔偿、工伤赔偿、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