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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X与安徽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一审

发布者:李奕卉律师 时间:2020年11月09日 31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184月某日凌晨,宋X下发现自己停在小区楼下的皖A×××××奔驰车被人为损坏严重,车辆软顶篷被划破,车门锁芯被灌注胶水等。宋X第一时间将车辆受损情况报告给物业,并拨打110电话报警,合肥市公安局XX派出所接受了宋X的报案,并进行案件受理登记事件发生后,宋X多次找被告协商,要求安徽某物业公司承担车辆损失的赔偿责任,但安徽某物业公司表示不予赔偿。

代理结果:

判决安徽某物业公司赔偿宋X的部分损失。

代理策略:

接到宋X的委托后,我们第一时间调取接处警记录证明、车辆入区管理费收据、借记卡账户历史明细清单、机动车行驶证、司法鉴定意见书、修车费票据、修车费用清单、XX家园三期车辆管理规费协议等证据,组成证据链。在庭审中明确虽然宋X车辆属于人为蓄意损坏造成车主较大财产损失,物业公司客观上没有能力完全防范和杜绝其发生。但是物业公司中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责任,存在一定过错。代理律师从此处着手,为维护宋X的权益据理力争,力求说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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