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蔺晓晗律师 时间:2024年06月21日 27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王师傅入职到某公司后,因为已经59周岁,还有不到1个月就要办理退休手续了,某公司未再给王师傅缴纳社会保险。2024年3月20日是王师傅60周岁的生日,当日王师傅下夜班后,准备回家准备材料去办理退休手续,但下班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经认定王师傅无责任,机动车一方全责。
王师傅发生交通事故时年满了60周岁,王师傅可以认定工伤吗?王师傅找到了蔺律师。
蔺律师思路:
认定劳动关系基本是认定工伤的前提,本案的主要焦点本质上是王师傅和公司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的情况,其中包括“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王师傅是在办理退休路上发生的工伤,虽年满60周岁了,但还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双方之间根据用工模式,是符合劳动关系条件的。
本案从确认劳动关系开始。
案件结果:
本案在法院阶段,法官认可蔺律师观点,认为年满60周岁不是阻断劳动关系的要素。法官从案结事了的角度,组织调解,王师傅拿到了工伤下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