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晓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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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河西区合伙人律师执业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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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擅自在劳动合同上添加内容无效!

发布者:蔺晓晗律师 时间:2023年04月04日 283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劳动者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原件很多由公司保管。发生劳动争议时,公司往往凭借自己保管劳动合同的优势,擅自在劳动合同上填写很多对劳动者不利的内容,这些不利内容直接影响劳动仲裁或诉讼的结果。

蔺律师最近代理的一个劳动争议案件,对方公司在空白的劳动合同上擅自增添了旷工的规定,并以旷工为由将劳动者辞退。劳动争议案件立案之前,蔺律师指导劳动者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回自己的劳动合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庭审中公司出具了擅自修改的《劳动合同》,经对比两份合同约定不一致。

通过证人出庭作证和公司当庭陈述,可以表明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劳动合同》是在劳动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修改的,法院最终没有认定该合同的证明目的,支持了劳动者有关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请求!

蔺律师在此提示,签订合同时一定不要签署空白的劳动合同,如合同上有空白之处,一定要进行相应的标记,如用/”覆盖空白部分,以免日后维权受阻!

专注劳动纠纷、工伤纠纷、合同纠纷。蔺律师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后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律所合伙人,天津市妇联巾帼普法讲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天津-河西区
  • 执业单位:天津佳启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20120********56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合同纠纷、公司法、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