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晓晗律师
蔺晓晗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901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天津-河西区合伙人律师执业9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代理人事争议寻回工龄,劳动者顺利退休成功案例

发布者:蔺晓晗律师 时间:2018年11月19日 155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现在面临退休劳动者,有部分面临工龄审定存在偏差的问题,比如某一段工龄无法确认。这样就导致了劳动者总计工龄不满15年,无法办理退休的情况。有一些是因为时间比较久远,原单位已经注销或无法联系,还有一些是档案丢失。

   近日,蔺律师办结了一件因为事业单位没有及时转移档案,导致劳动者工龄无法认定的案件。蔺律师通过人事争议,巧妙地解决了工龄认定中材料缺失的问题。

一、案情简介

    Y师傅(以下称为当事人)1984年毕业,后分配到某机械厂工作,1991年调入本案被申告某局工作。1998年因为国家机关改制,当事人被某环卫局录取,但是因为当事人同时被多家单位录取,最终当事人入职到了某民营企业。离职时由于双方法律意识均不健全,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当事人的档案一直在被告某局处,某局没有转移档案。

    因为被告一直没有转移档案,至今当事人无法自行缴纳社保。在办理转档时,人社局告知档案材料不全,无法确定在1991年至1998年的工龄。如果放弃这段工龄,当事人再自行缴纳社保,到达退休时的工龄肯定是不足15年的,为此当事人于被告某局一直在协商。因某局无法开具证明,故当事人找到蔺律师来寻求解决方法。

二、蔺律师代理思路

    当事人系事业编人员,其人事关系解除的主要原因主要有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单位开除、劳动者提出辞职等。但是当事人1998年辞职时事业单位还未实行聘用制。蔺律师通过法律搜集,找到了适用于当时的人调发[1990]19号文件,又再次与人社局沟通,最终决定通过提起人事争议的方式来确定离职时间及离职原因。

    人事争议不同于劳动争议,仲裁员在审理人事关系解除时并不以双方当事人合意为准,人事争议强调“组织性”。因为目前被告无法解释清楚人事关系解除原因,当事人一方完全可以撤诉后另案要求确认至今的人事关系,这样也是被告不想看到的结果。因为在此基础上,蔺律师带领当事人与被告协商,被告找到了当时经办此事的领导班子,证实了当事人的离职时间及原因。

三、案件结果

    案件审理结果支持了当事人的仲裁请求,确认了当事人系1998年因为辞职而解除的人事关系。

    当事人凭借该仲裁文书,顺利的确认了工龄,将档案转移至街道并开始自己缴纳社会保险。当事人只要再缴纳一年的社保,就可以正常办理退休手续了。案件顺利结案。

专注劳动纠纷、工伤纠纷、合同纠纷。蔺律师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后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律所合伙人,天津市妇联巾帼普法讲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天津-河西区
  • 执业单位:天津佳启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20120********56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合同纠纷、公司法、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