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对被告人张某犯寻衅滋事罪无异议,但其具有以下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张某系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已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认罪、悔罪态度诚恳,社会危害性不大。综上,建议对张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判决张某缓刑。
柳连强律师
发布者:柳连强律师 时间:2020年01月11日 100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对被告人张某犯寻衅滋事罪无异议,但其具有以下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张某系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已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认罪、悔罪态度诚恳,社会危害性不大。综上,建议对张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判决张某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