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光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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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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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涉嫌掩隐罪情节严重,律师远赴外地成功辩护获缓刑

发布者:高光友律师 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90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嫌疑人涉嫌掩隐罪情节严重

枫启律师远赴外地成功辩护

基本案情:

L某(化名)通过在网络兼职群找工作,为赚取钱财,向他人提供多家银行卡账户。并在他人陪同下,在成都市某区多家银行柜后前后多次进行取现,以及通过手机电子钱包取现的方式帮助犯罪份子转移资金,涉案金额达16万元左右,共计获利达4000余元。

受害人遍及北京、山东、安徽等地,后经安徽某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L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该地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调查。案件侦查阶段,L某滞留在安徽配合调查,公安机关要求嫌疑人进行退赃退赔。

L某家属来到律所进行咨询,随后签订刑事辩护合同,完善相应授权手续后,指派本所高级合伙人高光友律师办理本案。

办案情况:

1、接受指派后,高律师随即同本案犯罪嫌疑人取得联系,了解本案基本情况,以及涉案金额,获利金额,银行卡数量,转账取现次数等案件细节情况;

2、经疏理本案案情,高律师认为L某涉嫌罪名为掩隐罪,且已达到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量刑标准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

3、承办律师立足本案实际情况及嫌疑人家庭情况,同本案侦查机关反复沟通,公安机关同意以保证金3000元的形式,对L某采取取保候审,侦查阶段暂不处理退赃退赔问题;

4、审查起诉阶段案件到达该地检察院,承办律师告知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律意见及相应法律后果后,嫌疑人自愿同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机关要求先行退赃退赔5万元,经承办律师反复沟通,因嫌疑人家庭困难等原因,审查起诉阶段暂不处理退赃退赔问题;

5、一审阶段,本案已签署认罪认罚,适用速裁程序,庭前在承办律师建议下,嫌疑人在经常居住地社区开具证明,先行向法院退缴所有违法所得,庭审中法院采纳律师关于嫌疑人存在可以认定为自首、初犯偶犯、认罪认罚、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等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无不良影响等辩护意见。

办案结果:

法院采纳我方所提交的证据及律师辩护意见,案件当庭宣判,判处L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退缴违法所得4000余元。

办案体会:

掩隐罪的触发场景最为常见的有两种,一是盗窃案件中,盗窃份子销赃时,为其收购涉案财物;二是电信网络诈骗中,为诈骗份子转账或取现,帮助其转移资金。生活中,往往很多人都是经受不住金钱诱惑或法律意识欠缺,贪小利吃大亏,请大家提高警惕,切莫为了一时的蝇头小利沦为帮信、掩隐犯罪的工具人。

本文作者:高光友

高光友律师,四川枫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7年联系电话:15982475193(微信同号)专业领域:刑事辩护、民商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四川枫启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20********5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