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文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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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的力量:赵文卓律师代理张某二审案件二审成功改判》

发布者:赵文卓律师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10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张某是涉案车辆的实际车主,该车辆挂靠在青岛A公司名下。2021年6月,张某雇佣的押运员刘某在指挥倒车过程中不幸遭受车辆碰撞,导致严重伤害并最终死亡。刘某的家属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一审判决认定张某需对刘某的死亡承担较大比例的赔偿责任。张某认为,作为实际车主,他已通过挂靠公司投保了雇主责任险,应由保险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不服一审判决的张某找到并委托赵文卓律师代理上诉,以期挽回损失。

赵律师作为张先生的二审代理律师在接受委托后深入分析案情,发现一审判决存在对保险责任认定的错误。赵律师制定了详尽的上诉策略,包括:

1.证明张与挂靠公司之间的实际关系和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2.证明刘某作为车上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遭受意外,符合保险赔偿条件。

3.提出一审法院对保险责任范围的误解,并请求二审法院重新认定。

4.收集了包括挂靠证明、保险单、询问笔录、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贷款记录等关键证据,以支持上诉主张。

在二审庭审中,赵律师凭借其精湛的法律知识和雄辩的口才,成功说服了合议庭重新审视案件使他们认识到了案件的复杂性和张某的合法权益

案件结果:

二审法院部分接受了赵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承担了大部分赔偿责任,大大减轻了张某的经济负担。赵律师不仅成功地为张某争取到了保险公司的赔偿,还避免了他承担不合理的高额赔偿金。具体挽回的损失包括: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住宿费+误工费+护理费、鉴定费等其他费用,总计挽回损失金额为490945.20元。

本案涉及到的法律条文主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关于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的责任分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条款:关于保险合同的成立、效力及保险责任的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百八十一条:关于二审程序的规定。

案件总结:

赵文卓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地为当事人张某争取到了合法权益,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律师职业的责任感。本案也提醒我们,了解和运用法律知识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


赵文卓律师,北京市盈科(淄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淄博山东区域国企服务与国资事务专委会委员、建工房产及国资运营团队成...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淄博
  • 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淄博)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0320********66
  • 擅长领域:工伤赔偿、合同纠纷、法律顾问、房产纠纷、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