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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X与程XX离婚纠纷一案

发布者:郝江波律师 时间:2024年03月18日 174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为离婚纠纷,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许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情形。因本案未满足上诉法定离婚情形,故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请。所以离婚应尽量搜集相应的满足法定离婚的证据,或者在谈判中争取取得对方同意离婚。

焦作律师郝江波,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法律顾问,曾执业于江苏省苏州市,担任苏州迪纳精密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卡尔森家具...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焦作
  • 执业单位:河南国银(焦作)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820********06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