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郝江波律师 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23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加以证明,否则应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首先,原、被告于2020年4月10日以单位解除的方式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对于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解除纠纷,原告胡X依法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原告虽提出其向被告主张过权利,但并未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实,故原告的意见,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信。其次,原告未提供充分证据证实原告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被告主张权利或其他引起仲裁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且被告提出原告诉请已过时效的抗辩,原告超过仲裁时效丧失胜诉权,故原告的该项诉请,法院不予支持。故提醒读者,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维权应当尽早,注意在诉讼时效(仲裁时效)内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