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院在审理原告金XX与被告张XX、中国XX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金XX于2019年3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金XX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系其行使诉讼权利的表现,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金XX撤回起诉。
金为勇律师
发布者:金为勇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21日 22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院在审理原告金XX与被告张XX、中国XX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金XX于2019年3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