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手握专利武器的人来说,总觉得自己可以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而被专利武器威胁的人经常嗤之以鼻:切~~,看清楚,我的产品跟他的专利不一样,有若干区别:1、xxx,2、yyy,3、zzz。
那客户大大们就经常揪着霍胖问了:竞争对手的产品到底侵权不?
霍胖之前有篇类似的问答文章:【霍胖说专利】我这个技术用专利能不能保护住?——发明人高频问题之一
那篇文章里,从宏观上表达了要有授权的专利、专利要能稳住、专利保护范围要合适的前提条件。
今天,霍胖再从微观层面、实际操作层面解答:一个产品 vs 一件专利,who win?
要回答这个问题,不得不先整点专业名词。
第一个专业名词:全面覆盖原则。
谁覆盖谁呢,咋覆盖呢?霍胖直接上一个简单的结论:一般情况下(注意是一般情况下,特殊情况就要霍胖亲自出马判断了),在专利保护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东西是侵权的,减少东西是不侵权的。
不对啊,我的产品增加了东西,比他更先进,功能更强大,咋还侵权了呢?
霍胖之前的文章【霍胖说专利】我有专利保护,咋还被起诉专利侵权了呢?举了一个例子:
“霍胖牌”无靠背、滑动式打工仔椅。
“小龙牌”有靠背、滚动式老板专用椅。
小龙牌虽然比霍胖牌高级,但是霍胖牌有在先专利,小龙牌侵犯霍胖牌的专利权!
这就是全面覆盖原则,小龙牌椅子包含了霍胖牌专利要求保护的椅子的所有零部件,即使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新的零部件,也是全面覆盖了。
霍胖用一幅灵魂画作生动的解释全面覆盖原则。
咋了,还想不通?
霍胖牌可是在先的、底层的架构,你用了,不该交点费吗!
第二个专业名词:等同原则。
这个就更复杂了。但是霍胖总会用极简的方式来解释复杂的问题,三言两语就化繁为简,让人赏心悦目,这得益于他多年的经验积累和深厚的吹牛皮功底。
如果说全面覆盖原则纠结的是有没有那一个零部件,等同原则纠结的就是有这样一个类似的零部件,但是不完全相同,那是不是约等于呢?也就是说,等同原则可以简化为一个数学符号“≈”。
正方说:≈
反方说:≠
于是,一场关于等同原则的撕逼大战在千里之外的知识产权法庭激烈上演!
当然,等同原则的表面下潜藏的其他原则,比如禁止反悔原则、捐献原则、可预见原则等,往往才是决胜的关键。
【霍胖说专利】写个好专利得加钱——论专利侵权中的可预见原则
霍胖只能写到这里了,纵使霍胖有神奇的简化魔法,也没办法通俗易懂的给吃瓜群众们普及更多更复杂的规则了。这些是霍胖以及霍胖们赖以生存的知识和技能,没有38年的经验很难掌握其中精髓。
本期舌尖上的专利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