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佳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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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合同纠纷案

发布者:张佳林律师 时间:2021年10月12日 43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刘XX,男,1979年4月1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潼南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XX,重庆XX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重庆XX公司,住所地重庆市酉阳县。
法定代表人:胡XX,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XX,重庆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再审申请人刘XX因与被申请人重庆XX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渝01民终443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刘XX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本院提审。

张佳林律师,重庆坤典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专业从事刑事辩护、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类型案件等,亲办案例300+。法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江北区
  • 执业单位:重庆坤典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00120********9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