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子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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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辩护特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当事人获缓刑

发布者:韦子力律师 时间:2026年03月27日 210人看过 举报

2026-03-27

律师观点分析

近日,山东德衡(临沂)律师事务所韦子力律师承办的一起涉案金额超 400 万元的特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经其专业、全面的辩护与全流程跟进,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人核心辩护及量刑意见,对当事人肖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非监禁刑的理想结果,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案情简介

本案上游被告人梁某因欠付巨额外债无力偿还,产生了骗取电缆变卖还债的主观故意,其虚构工程入场验资需要借用电缆的虚假事由,骗取被害人连某共计价值 412 万余元的电缆,随后分批次将涉案电缆全部低价转售给本案当事人肖某,销赃得款 282 万余元。

公诉机关指控,肖某在明知案涉电缆可能系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予以低价收购并运回异地拆解转卖,非法获利 10 万余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属情节严重,依法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案件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先后作出补充起诉、变更起诉决定,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案件涉案金额巨大、争议焦点集中,辩护难度较高。

二、辩护难点与办案思路

接受当事人委托后,韦子力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面对本案法定刑起点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缓刑适用难度大,且公诉机关指控证据链条相对完整的核心难点,迅速开展全流程辩护工作,制定了 “定性抗辩筑牢基础、量刑辩护争取宽宥” 的双维度核心辩护策略。

(一)精细化阅卷与事实核查,锚定辩护核心

韦子力律师完成了全案上千页卷宗材料的查阅、复制与梳理,对涉案电缆的品牌型号、生产厂家、交易细节、资金流水、运输轨迹、价值认定等核心事实逐一精细化核对,发现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存在多处证据瑕疵与逻辑漏洞;同时多次会见当事人,全面核实案件细节,准确把握当事人的主观认知、从业背景、交易全过程等关键信息,为后续辩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事实基础。

(二)定性层面核心辩护要点,动摇指控基础

  1. 主观明知抗辩: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当事人具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主观故意。当事人长期从事废旧金属回收业务,上游行为人梁某始终谎称电缆系工程完工后多预算的剩余物资,案涉交易均发生在白天公共场所,无任何异常阻拦情形,当事人已尽到普通从业者的合理注意义务;其虽对电缆来源有过常规疑问,但已通过上游行为人的陈述、交易场景完成了合理核实,不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明知是犯罪所得” 的法定构成要件。

  2. 涉案标的同一性抗辩:公诉机关指控当事人收购的电缆,与上游诈骗案件中被害人被骗的电缆,在生产厂家、品牌型号上均存在不一致,现有证据无法形成完整闭环,不能证实当事人收购的电缆即为上游诈骗犯罪的赃物,指控的基础事实存在重大瑕疵。

  3. 交易行为合法性抗辩:当事人与上游行为人之间系正常的买卖合同关系,收购价格并未明显低于市场同期废旧电缆回收价格,当事人的收购行为完全符合行业交易惯例,整体利润率仅为 2.72%,不存在为获取非法暴利而低价收购赃物的情形;物价部门出具的价格认定结论书未充分考虑电缆的新旧程度、实际使用情况,不应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

(三)量刑层面全面发力,为缓刑适用创造条件

在定性抗辩的基础上,韦子力律师同步全面挖掘案件中从轻、减轻处罚的法定与酌定情节,为当事人争取缓刑适用筑牢基础:

  1. 当事人系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案件事实,依法构成自首,可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2. 积极促成当事人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和解,由当事人主动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最大限度弥补了被害人损失,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3. 当事人自侦查阶段至审判阶段始终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依法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4. 当事人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本次涉案系法律意识淡薄所致,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较低,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符合社区矫正的适用条件。

三、庭审辩护与案件结果

庭审过程中,韦子力律师围绕前述辩护要点,结合全案证据发表了全面、详实的辩护意见,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逐一进行质证与反驳,精准指出案件证据中的瑕疵与事实认定偏差,就当事人主观明知的认定、涉案金额的计算、量刑情节的适用等核心问题充分发表了代理意见,庭审辩护效果显著。庭审结束后,韦子力律师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协助当事人完成全部退赔事宜,与承办法官保持良性沟通,补充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及相关量刑材料,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对当事人适用缓刑的事实与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韦子力律师提出的从轻处罚辩护意见,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肖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缓刑判决作出后,当事人无需再被羁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案件取得了远超当事人预期的辩护效果,当事人及其家属对韦子力律师的专业能力、敬业态度与办案成果给予了高度认可与由衷感谢。

四、办案心得

韦子力律师表示,刑事辩护的核心,在于对证据的精细化审查与对法律规定的精准适用。本案中,涉案金额超 400 万元,已达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情节严重” 的标准,法定刑起点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缓刑适用的难度极大。

在办理案件的全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从定性层面深挖案件证据瑕疵,从根本上动摇公诉机关的指控基础,也从量刑层面全面挖掘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积极促成刑事和解,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的理想结果。作为专业刑辩律师,我们始终秉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的执业理念,不放过案件中的每一个细节,穷尽一切合法途径,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专业辩护的价值,与法律的公平正义。


律师个人简介: 韦子力,山东德衡(临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理主任、刑事业务部主任,兰山区律师协会理事、商事业务委员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临沂
  • 执业单位:山东德衡(临沂)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320********3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山东德衡(临沂)律师事务所
1371320********35 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