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徐美美律师 时间:2018年11月07日 67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案件基本信息:
2014年某日,被告人覃某强(已判刑)因与被害人发生口角,继而相互殴打,后覃某强召集本案被告人覃某及其他被告人(三人另案处理)对被害人李某进行殴打,并用啤酒瓶、小刀将被害人打伤,经鉴定被害人的伤情为重伤二级。被告人覃某自首。一审判决覃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家属找到本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会见被告人,提交上诉状,并建议家属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二审开庭审理,经辩护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2、律师点评:
该案改判很重要的一点是做家属的思想工作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谅解,有新的量刑证据出现得以改判。
3、律师建议:
一般的伤害案件如果能够得到受害人谅解是法院考虑从轻处罚甚至缓刑的重要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