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办案例当前位置:首页 > 亲办案例

北京新发地福旺木材经销部与四川XX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2020年07月16日 | 发布者:姜涛 | 点击:353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上诉人北京市新发地福旺木材经销部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3)丰民初字第19860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案审理中,北京市新发地福旺木材经销部于2015年9月21日向本...

律师观点分析

上诉人北京市新发地福旺木材经销部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3)丰民初字第19860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案审理中,北京市新发地福旺木材经销部于2015年9月21日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上诉人北京市新发地福旺木材经销部撤回上诉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北京市新发地福旺木材经销部撤回上诉,双方均按原裁定执行。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更多
上一篇:山东省XX公司与北京XX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下一篇:已经是最后一篇了,没有更多文章。
我要评论共有0人参与 ,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华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最新评论
姜涛律师 入驻11 近期帮助过:1649 积分:2598 好评率:100%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姜涛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姜涛律师电话(13683629107)寻求帮助。

法律咨询热线: 13683629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