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一般情况下无需支付,除非有约定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构成无因管理等。
一、一般情况无需支付
丈母娘协助照顾孙子女,属于亲情互助行为,在法律上没有义务,法律上并没有关于“带娃费”的规定。
二、3种特殊情况需支付
1.双方事先有书面/口头协议明确约定需支付费用。
有约定的按照书面/口头约定支付带娃报酬。
2.丈母娘垫付了孩子大额且必要费用
丈母娘实际垫付了孩子的大额必要费用,如教育费、生活费、医疗费、托管费相关费用,在明确不是赠予的情况下,可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3.构成法律上的无因管理
孩子父母亲双方长期怠于抚养,丈母娘被迫长期带娃,且因此放弃工作或生活陷入困境,可要求支付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