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可以主张,但需要符合法定情形。
一、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1066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二、具体认定
1.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指一方在没有合理用途和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故意过度消费、浪费或转移财产等行为,导致夫妻共同财产明显减少,损害另一方财产权益。法律并未明确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数额,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2.拒付重大疾病医疗费认定需要符合三方面:1.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一般指未成年、无独立生活能力子女、无劳动能力/无收入父母等;2.重大疾病:指患癌症、器官移植及其他严重疾病,危及生命健康需长期治疗;3.有支付医疗费能力却拒绝支付的。
三、起诉要点
1.原告为你本人;被告为存在法定两种情形的一方。
2.起诉要求分割婚内夫妻共同财产,无需主张离婚。
3.必须符合法定两种情形,别的理由一般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