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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高额索赔,轻伤二级,邻里纠纷,缓刑

发布者:陈志才律师 时间:2025年03月03日 102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案情概要

2023年9月3日下午,被告人刘某某酒后至被害人唐某某家中,双方发生争吵期间,被告人刘某某从唐某某家中地面捡拾起一钉耙,后在被告人刘某某与被害人唐某某的外孙陈某及唐某某双方拉扯、抢夺钉耙过程中,被告人刘某某用脚踢中唐某某左胸部,致唐某某左胸5-7前肋各一处骨折。经鉴定,唐某某的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二级。

2、案件结果

被告人刘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3、律师观点

本案是邻里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案涉两家人常年积怨,案发当日,被告人刘某某醉酒后多次前往被害人家,后在拉扯间将被害人踢伤。因被害人坚持索要30万元高额赔偿且坚持要求将被告人收监,故而双方未能达成谅解。但是最终法庭综合本案证据及相关情节后,依法对被告人适用了缓刑,为审判长点赞!

4、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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