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菊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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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获不起诉

发布者:黄菊珍律师 时间:2023年01月20日 346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获不起诉

案情概况

202111月至12月间陈某某明知他人收购死蟹用于加工蟹粉仍向他人出售死因不明的螃蟹非法获利202211某某因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陈某某慕名找到黄菊珍律师并委托黄菊珍律师为其进行辩护

辩护要点

一、本案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以对陈某某不起诉

陈某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可以免除处罚。

本案中黄菊珍律师通过仔细阅卷发现大量低价收购死因不明的螃蟹并通过蒸煮拆卸加工成蟹黄蟹粉等食品出售给他人的系王某某刘某某等人而陈某某仅仅是向刘某某出售了少量的死蟹未实施任何利用死蟹加工制作以及销售蟹黄蟹粉的行为且获利极少因此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系从犯且犯罪较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对其免除处罚

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从宽处罚情节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

本案中首先陈某某并未主动向他人贩卖死蟹而是在刘某某找到陈某某希望可以收购一些死蟹后陈某某才出售了少量死蟹陈某某客观上未实施任何加工制作死蟹的行为主观上也并非积极追求用死蟹加工蟹粉向他人出售的危害后果是一种放任的概括故意与积极利用死蟹加工蟹黄蟹粉的刘某某等人相比其主观恶性显著较小其次陈某某的出售行为持续时间短次数少获利金额少在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真诚悔罪且自愿认罪认罚

综合陈某某在全案中的事实及情节应当认定其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辩护过程及效果

(一)积极沟通提出不起诉辩护意见接受委托后黄菊珍律师通过阅卷发现虽然公安机关将陈某某以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但陈某某仅仅是出售了少量的死蟹且获利极少又具有从犯坦白及认罪认罚等情节综合其犯罪事实及情节完全符合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条件依法可以对其相对不起诉为此黄菊珍律师积极与检察机关承办人沟通及时提出上述辩护观点并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

(二)获得有效辩护。经过审查最终检察机关采纳黄菊珍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陈某某确属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法决定对其不起诉最终该案极大可能被检察机关起诉并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罚的不利后果下经过黄菊珍律师的辩护,陈某某最终从检察官手中拿到了对其个人和家庭都意义重大的不起诉决定书某某对这样的无罪结果表示非常满意,该案最终获得有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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