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王加丽律师 时间:2021年10月05日 69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16年期间,当事人在公司的某工地项目部工作,公司从当地的某公司购入了建筑材料,因当事人为项目部的管理人员,购入建筑材料时当事人与供货公司多有接触,并在其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工程结束以后,供货公司与当事人公司负责人对货款进行了结算,但并没有支付。此后,因为公司一直拖欠工资,当事人从该公司离职。
2021年初,当事人突然收到法院传票,因该买卖合同当事人跟原公司的负责人一起成为了案件的被告。突然收到传票,当事人有些乱了方寸,如果案件败诉,根据原告的诉求,他将背上巨额的债务。当事人自认平时工作本本分分,考虑到家庭的状况,心理压力非常大。在接案以后,本律师通过梳理案情跟当事人分析案件的走向,因为时间相对比较长,指导当事人收集相关证据,经过多次疏导减轻了当事人的心理压力。当事人放松以后,配合收集到相关的证据,最终法院没有支持原告公司对当事人的诉讼。本案胜诉以后,当事人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对本律师的工作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