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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王加丽律师 时间:2024年07月18日 136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患者贾某因子宫腺肌病于2023年在某医院进行手术治疗,术后感觉恢复良好在术后第六天出院。但是出院两个月后发生尿失禁,再次到医院复查诊断为膀胱阴道瘘,2024年又进行了膀胱阴道瘘修补术,因医院的过错给患者造成了诸多医疗费用损失扩大及生活的不便,后经与医患双方沟通,医院同意给予一定数额的赔偿,并通过司法确认程序予以确认,患者已经拿到赔偿,对结果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