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年12月08日 116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本案为刘畅律师办理。本案系劳动仲裁程序后诉讼案件。靳某某向哈市平房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支持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十八万余元。劳动仲裁支持了其请求。九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诉至平房区人民法院,一审法院支持了九三公司的诉讼请求,判令其无需向靳某某支付赔偿金。靳某某不服,上诉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靳某某请求九三公司向其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十八万余元的诉讼请求。九三公司准备申请再审时,委托刘畅律师代理案件。
胜诉结果:刘畅律师代理后,在申请再审的同时,申请中止执行程序,并向执行法院提供担保。经详细研究案件材料,发现案件中对于事实部分关键性问题,双方没有直接约定。但是,对于关键性问题有程序性辅证公示文件。对于该程序性辅证公示文件,在此前的审判中并未被提及。在再审程序中,着重提及该情况,并且深挖关键点,向法院详细说明。经努力,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支持了律师的观点,案件胜诉。
办案机关:黑龙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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