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年12月08日 16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本案为刘畅律师办理。2022年1月,佟某某将曹某谋、林某某诉至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曹某谋、林某某共同返还二人借款并主张利息。一审法院缺席判决支持佟某某主张本金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曹某谋、林某某二人决定上诉。二人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胜诉结果:刘畅律师代理后,根据案件材料及委托人陈述,认为本案系虚假诉讼案件,一审原、被告间不存在民间借贷关系,二人系合伙关系,一审基础法律事实认定错误。经代理,二审法院采信了刘畅律师观点,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经审理后采信了律师观点,驳回佟某某全部诉讼请求。佟某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法院支持了刘畅律师观点:认定双方已结算完毕。该判决生效后,若佟某某以其他案由诉讼依然会败诉,本案完胜。
办案机关: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后一审)
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后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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