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年12月08日 95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本案为刘畅律师办理。黑龙江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某旅游开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租售合同》,约定某旅游公司向某建筑公司租售房屋,租期十年,租售全款金额300万元,若某建筑公司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租期满后房屋归某建筑公司所有。合同部分履行后,双方产生纠纷,某旅游公司将房屋收回。某建筑公司将某旅游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双方解除合同、双倍退还租售金189万元、返还屋内用品。某旅游公司委托刘畅律师应诉。
胜诉结果:刘畅律师代理后,分析合同双方履行情况、深挖案件有利证据、依据合同约定及履行情况向法院提出对委托人有利观点。提出某建筑公司违约在先,装修时擅自拆改案涉房屋主体结构,并拒绝恢复原状;长期拖欠房屋租售款;主张返还屋内用品无证据等观点。最终法院支持了代理人意见,驳回了某建筑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办案机关: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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