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年08月23日 200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案号:(2022)皖1524民初4439号
案情简介:本案为债权债务研究中心主任邢广元律师代理的案件。本案中,我方委托人为陈某某。我方委托人因资金周转与杜某某产生民间借贷纠纷,约定借款利息按月利2.5%支付。同时双方存在合作关系,涉及另外一笔股金及分红的债权债务关系,陈某某多次与杜某某协商债务互抵均为达成合意,杜某某向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结果:
邢广元律师代理本案后,对案件进行了精细化的研判,认为可以从约定的利息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上限、超出上限支付的利息应当予以返还、杜某某所欠我方委托人股本及分红属于双方互负债务应当抵消等方面入手,并与委托人进行积极沟通,组织了相关证据材料。最终,我方所主张的支付的超限利息予以返还、双方互负债务部分抵消均获得法院支持。由此,为委托人挽回了损失,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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