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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某作为原告起诉刘某某离婚,返还孙某某婚前个人财产、返还孙某某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以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发布者: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年08月23日 177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由:离婚纠纷

案号:20170103民初4962、(201901民终1399号

案情简介:本案为民商事专业委员会婚姻家事研究中心主任张文婷律师代理的一、二审案件本案中,我方委托人刘某某孙某某作为原告起诉刘某某离婚,返还孙某某婚前个人财产、返还孙某某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以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结果:

张文婷律师代理本案后,对案件进行了详细分析针对原告举示的证据逐一进行核实,对不利于委托人的证据予以全面否定,并提交证据证明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尚存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并主张依法分割。最终一审法院判决委托人与孙某某离婚,孙某某给付刘某某房屋折价款近30万元,并平分夫妻共同财产。

一审判决后,孙某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一审法院认定的案件事实予以充分认可,仅对房屋折价款进行重新核算,仍判决孙某某给付刘某某房屋折价款近30万元。现该案已全部履行完毕,为委托人争取了最大权益,得到了委托人的充分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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