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登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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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以案释法 | 阻挠加装电梯成被告?法院这样判

作者:杨登基律师时间:2023年09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18次举报
案件背景:

2020 年 6 月 18 日,原告方申请的天河区华景路AX 栋住宅楼 (以下简称:案涉楼房)增建电梯方案已取得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获得且获得广州市政府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方案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建手续齐全,合法有效。 后被告方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许可不服,向广州市政府申请撤销。2020 年 9 月,广州市政府做出穗府行复(2020) xx 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依法驳回被告申请。但在 2020 年 7 月,电梯承建方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内容对涉案楼房增设电梯进行围蔽施工时,被告方在没有任何告知情况下,擅自强行拆除梯口梯井围蔽挡板,并阻挠施工。迫于无奈,原告业主代表刘先生报警,警察到现场处理并出具《报警回执》。
因反对方故意阻挠电梯安装施工,导致施工进展无果。无奈之下,业主刘先生等委托本团队介入该案件,最终向法院起诉维权。
案件思路突破:
一、本案第一难点如何划分支持、反对与中立三种意见的业主。支持安装电梯的业主作为原告,反对安装电梯的业主作为被告,中立的业主作为第三人。因本案有极个别业主属于香港籍,案件有涉外因素,所以归于南沙法院专属管辖。但案件难点在于有小部分反对或中立的业主,因反对或不想卷入纠纷,所以干脆就将涉案房屋出售,对于新买受人对于安装电梯态度,这也关乎到案件主体的确立。所以,案件从接受委托到正式立案,律师申请法院出具人口补充证明,前前后后走了多次公安分局查询人口信息。
二、案件第二难点是确认每位反对方业主的态度,需固定证据。防止反对的业主在开庭时提出异议,所以本团队接受委托后,分别向几位反对安装电梯的业主发出了《律师函》,明确告知不得阻挠加建电梯与要求赔偿损失,希望能够协商解决,但被告要么绝收快递,要么签收后置之不理。律师团队只能是向每位反对的业主致电核实,并保留必要的证据。
三、本案第三个难点是区分哪些业主具体实施阻挠加装电梯与哪些仅是反对安装电梯但没有实施阻挠行为,两者性质不同。电梯安装公司在N次安装过冲,反对方业主均有人出来阻挠,业主们当时虽有录制视频或拍照等证据,但对于视频或照片中,具体哪位业主有作出阻挠行为,这需要甄别。法律原则不能对未发生之事情作出禁止。所以,如从严谨角度,日后如果要请求法院判决有阻挠的业主停止阻挠等侵权行为,这必须要指名道姓,因有些业主虽然反对安装电梯,但作为体面人其并未实际参与到阻挠安装电梯中,所以法院很可能不能判决他们不能再阻挠。所以,团队对于本案中的视频与图片,都是每帧每帧分析,并与业主代表核实,静态下的视频图片中有哪位反对方业主参与了阻挠,其名字与房号是?如不是业主本人,是否为其亲属?如是该业主的亲属,则亲属与该业主的关系是?律师团队将视频中的截图截图标记出来,并提交给法官作为参考。
四、本案的漏洞需补正,以免留下程序违法。因本案在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已有双2/3业主表决同意(符合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的规定),并且众原告亦已向案涉大楼所属街道广州市天 河区人民政府棠下街道办事处报备并取得《广州市临时性建筑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证明书》。所以,本案安装电梯的程序上合法有效,所以在民事案件中这不是本案重点。
但本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本证有效期为一年,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内开工,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证自行失效。对于该漏洞,律师团队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予以完善:(1)律师及其业主代表向颁发该证的机关予以电话核实,得到答复如反对方业主不再阻挠,可以补发新的许可证并即可施工;(2)论证并告知法官,增建电梯已经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内开工建设,因部分被告阻挠的因素导致工程一直未能完工,部分被告抗辩众原告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过期失效,理由不能成立。就是因反对方的阻挠,原告提出的补偿和解方案等一直僵持不下,所以才会使得该期间逾期,责任不在于原告等业主。
五、对于本案某户业主将空调外挂机移电梯安装墙面,试图阻挠加装电梯行为的分析。本案诉求中有要求该业主将空调外挂机移开至另一处,不得阻挠增设电梯。所以,团队在接受委托之初,已指导业主拍摄该业主将空调外挂机移至电梯安装处的视频或图片,固定证据。此外,律师团队也到亲自到现场核实与测量电梯到长度、宽度与高度,以数据说明该空调外挂机有明显阻挠电梯安装。幸好,本案中,被告虽然有将电梯移动至于电梯安装位置,但之前安装空调的三角铁架并未移除。所以在开庭中,律师团队特别当庭向法官指出视频与图片中,空调外挂机之前安装位置还保留了旧的三角铁架没有拆除,这可佐证被告的行为(你懂的,法官也懂)。
如从反对方角度,试图以程序违法为由拖延时间并非良策,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在老旧小区安装电梯(便于老人、孕妇、儿童出行,也有利于提升房屋的使用价值)。参考同一小区,其它楼层电梯已安装好并在发挥使用价值,好处显而易见。如单纯为了反对而反对,不能提出切实可行的补偿和解方案,这恐怕对于阻挠安装电梯意义不大。社会发展要兼顾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不能以道德绑架,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这才是正确方法。
至于本案中的总结或启发,因支持方与反对方的分歧过大,所以反对方在协商无果后,及时委托律师团队介入诉讼维权,这应可加快安装电梯的进度,否则先拖延两三年再诉讼,恐怕已浪费前面宝贵的两三年。
现在该案件一审已胜诉。望本案案结事了,电梯顺利安装。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二条 【相邻土地的利用】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2、《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律师介绍杨登基律师(联系方式:15800008078,微信同号),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32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