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赵丽律师 时间:2024年07月09日 139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亮点
男方是律师的情况下,帮助女方争取到了抚养权、高额抚养费与精神损害赔偿金!
案情简介
王女士与何先生相恋两年修成正果,婚后生了一个可爱的儿子,产假还没结束的时候,两个人就闹起矛盾,开始分居,王女士就带着孩子和自己的父母一同生活。
在孩子两周岁那年,被诊断为了自闭症(一种体现为社会性功能缺失的广泛性发育障碍,至今全世界没有有效药物和治疗方案,患者需要终身干预支持),从此王女士便踏上了求医问诊和全面干预之路。
在此期间,作为父亲的何先生,从孩子出生至今,不仅对孩子的生活甚至病情不管不问,没有承担任何一点治疗费用,还和第三者保持着不正当的婚外情感关系。
王女士心灰意冷,向安嘉律所寻求帮助,想要和从事律师职业的丈夫离婚。
争议焦点
如何在争取到抚养权的同时还能争取到高额抚养费?
如何在孩子实际花销低于男方月工资30%的情况下,争取高额抚养费?
如何争取到精神损害赔偿金?
案件结果
王女士指定安嘉律所主任赵丽律师助她攻坚克难。赵丽律师和贺静律师在接到委托之后,根据对离婚案件十几年的经验积累,以及对法律法规的深入把握,迅速给出应对策略,第一时间协助王女士整理收集大量有力证据。
包括但不限于:何先生出轨、何先生收入以及日常花销流水、王女士及其父母对孩子的治疗干预记录、孩子病情、日常治疗费用与生活花销等一系列证据。
开庭审理阶段,何先生主张由双方共同抚养孩子,并同样申请认定王女士同样为出轨的过错方。
对此,赵丽律师和贺静律师分别举证说明:何先生指控的“王女士出轨行为”子虚乌有,反而是何先生与第三者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对生病的孩子不管不问,严重违背夫妻忠诚义务,何先生的种种行为都对王女士都造成了难以弥补的身心重创。
与此同时,婚生子自出生一直跟随王女士共同生活,王女士与父母为了婚生子的康复,陪伴婚生子长期进行干预治疗,对婚生子病情、生活习惯、治疗方案了如指掌,由王女士抚养婚生子更有利于婚生子病情的恢复;婚生子仍处于干预阶段,仍然需要一定的治疗费用;而何先生对婚生子的学习、干预方式、生活习惯并不了解,婚生子有情绪时,也无法正确安抚,不适合抚养婚生子。
最后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王女士抚养,并由何先生每个月支付8000元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为止。并且,何先生作为过错方向王女士支付一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王女士和父母都对此结果非常满意,向安嘉律所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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