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
男女双方婚后育有一子,双方矛盾冲突不断,男方曾有过家暴行为。男方向法院起诉离婚,主张二人婚后购买的房屋跟女方无关,称购房款为自己父母出资和自己婚前出资,黄某无权分割房产。
【案件结果】
律师了解到双方婚后购买的一套房屋,出资部分包括:男方婚前的一部分钱、男方婚前房产抵押贷款100万、夫妻共同借款100万,剩余款项由男方父母出资。
对于本案焦点之一婚后房产的分割,律师主张,女方可以参与分割。
其中对于男方父母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最终法院支持了我方的诉求,认定男方父母的出资部分为赠与,女方有权参与分割。
对于孩子的抚养费用,因孩子自出生开始,就一直是女方抚养,男方未尽抚养义务。律师为女方争取到孩子的抚养费4000元/月,占男方工资的30%,已属法定下的最高份额。
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4000元;房屋所有权归女方,女方支付男方房屋折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