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赵丽律师 时间:2022年04月25日 43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
1、双方登记结婚前,男方及男方父母出首付购买房屋一套,因为男方名下已经有房产为了享受利率及首付优惠,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以女方名义办理银行贷款
2、双方登记结婚后居住在该房屋内,共同偿还银行按揭贷款
3、因感情破裂,女方起诉离婚,要求认定该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同意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折价支付给男方
案件结果:
1、调取男方及男方父母的银行流水,证明男方及男方父母的出资情况,提供男方名下房产资料,证明登记在女方名下是为了享受购房优惠
2、法院最终认定,该房屋是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购置的夫妻共同财产,考虑男方及男方父母的贡献度,将房屋70%的份额分配给了男方,为男方争取近500万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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