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娜律师 09:00-21:59
赵娜律师
一个有温度也不失态度的婚姻家事律师
15129058420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你必须知道的关于遗嘱继承的小常识

作者:赵娜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76次举报


    除去法定继承外,另一种继承方式就是遗嘱继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或者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遗嘱的类型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

    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部内容并签名的遗嘱。

    代书遗嘱则是指由见证人中一人代写内容并由遗嘱人和全部见证人都签名的遗嘱。

    打印遗嘱是指内容由电子文件打印出后经遗嘱人和见证人在每一页都签名的遗嘱。

    录音录像遗嘱,则是指有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经录音录像遗嘱内容的电子数据形式的遗嘱。

    口头遗嘱是指危急情况下经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

    公证遗嘱则是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

 

    另外,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赵娜律师 已认证
  • 陕西云高律师事务所
    • 15129058420
    • 陕西云高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2年 (优于64.83%的律师)

    • 平台积分

      2072分 (优于85.03%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33篇 (优于82.55%的律师)

    版权所有:赵娜律师IP属地:陕西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53470 昨日访问量:10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