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娜律师 09:00-21:59
赵娜律师
一个有温度也不失态度的婚姻家事律师
15129058420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配偶侵占共同财产怎么办?

作者:赵娜律师时间:2022年03月0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315次举报


    之前介绍过,对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中有一条为“照过无过错方”,这是指在平均分配的基础上适当偏向无过错方,不会让过错方“净身出户”。但是,当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非法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对其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092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特别是新增加的“挥霍”行为,更完善地保护了财产被侵害一方的合法权益。建议遇到上述情况,一定要尽早固定、留存证据。


赵娜律师 已认证
  • 陕西云高律师事务所
    • 15129058420
    • 陕西云高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2年 (优于64.83%的律师)

    • 平台积分

      2072分 (优于85.03%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33篇 (优于82.55%的律师)

    版权所有:赵娜律师IP属地:陕西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53462 昨日访问量:10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