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夫妻共同财产都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及《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4、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除孳息和自然增值之外的收益;
5、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6、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7、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置的房屋;
8、婚前父母出资购买并明确表示归双方共有的房屋;婚后父母出资购买并约定归双方共有或者没有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房屋。
随着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扩大,建议婚姻中弱势一方或者有财产风险的人士,应当考虑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