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发问技巧
在刑事案件中,发问是法庭调查的重要环节。辩护人通过发问展示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实,也为后来的质证环节作出铺垫,将案件的信息传达给法官,使法官重视己方的辩护观点。如果辩护人不对被告的辩解通过发问的形式向法庭展示,那么后面的质证和举证时提出的意见就会显得突兀,庭审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发问分为主询问和交叉询问,相对于交叉询问来说,主询问虽然难度较小,但是要做到规范、详细、面面俱到仍然有不小的难度,需要我们刑辩律师不断学习和总结。
主询问针对的是当事人,要贯彻有利于法官接受信息为原则。核心在于细致,要做到问的全面,问的仔细,不仅要问实体,还要问程序。
要做到全面向当事人发问,可以从以下几点出发:
1、要做到分组设计,层层递进。分组设计就是将所有需要发问的问题按照一定的主题和逻辑分类成各个组,每一组的问题都要让法官明白,辩护人想表达什么,每一组发问,要做到辩护人问的清楚,被告人答的明白,法官也听的明白。
2、分组要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分组,可以采用按照事实发生过程的“过程法”,也可以按照辩护观点的“辩点法”,但不管哪种方法,都不能把辩护观点的具体内容直接包含在问题中,否则会被控方以诱导式发问反对。此外,对于程序上的问题,足以影响定罪量刑的情节,比如自首、立功的,也应当进行发问。
3、稳扎稳打,步步为营。每个分组的问题都应围绕主题,做到细致入微,切不可泛泛而谈。有时候单刀直入的问法得出的结论不容易得到法官的认可,我们可以根据己方的辩护观点,围绕被告人的行为动作、说话语气、表情神态等客观情况进行细致的发问,通过层层发问,将案件的全貌情况展示出来,确保法官听明白辩护人想表达的观点。
4、积极调整,避免重复。庭审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公诉人会被告人的问题,与辩护人发问的问题重合,此时,辩护人应当及时对己方要发问的问题进行调整,提高庭审效率,节省司法资源。但是,对于公诉人已经讯问,被告人没有回答清楚的,辩护人仍要继续发问,将案件真实情况呈现给法官。
5、辩护人要勇于反对。辩护人发现公诉人以不适当的方式进行询问或者发言时,要勇于“反对”,充分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
6、准备问题要具体充分、提前准备。询问问题的答案不能模糊不清,更不能临时起意当庭向当事人发问,防止当事人在慌乱的情况下,作出不恰当的陈述。
交叉询问的主要目的是对于同案犯等认知错误的、趋利避害的、不假思索不负责任的说法进行质疑,找到薄弱环节,降低其说法的可信度,从而找到利于己方的观点。
当一些被发问人,由于紧张或者记忆缺失,向司法机关作出一些与事实相悖的陈述时,辩护人可以针对其记忆缺失的部分,选择与案情有关联的问题,步步推进,将其引入对案件事实的回忆,进而得出案件的事实真相。
当同案犯准备比较充分,故意隐瞒案件基本事实时,辩护律师切忌浮躁,一定要沉着冷静,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层层递进,引蛇出洞,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总之,向当事人发问,就是“明知故问”,目的是向法庭展示对被告人有利的辩点,但是,能不能问好,还是值得刑辩律师多下功夫去研究的。
最后,用美国法学家哈罗德的一句名言:“永远不要让你的技法胜过你的品德”,来结尾。
笔者才疏学浅,文中肯定有诸多不足之处,请各位同仁共同探讨,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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