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张某合盗窃案——认罪认罚后争取缓刑、免予实刑
案情回放
2024年,张某合(化名)因涉嫌盗窃罪被起诉。辩护人接受委托时,张某合已与检察机关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量刑建议为拘役四个月实刑。此时距离开庭时间已十分紧迫,辩护空间受到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较大限制。
辩护难点
本案的难点在于:当事人已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拘役四个月实刑的量刑建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具结书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法院一般应当采纳量刑建议,辩护人想要在审判阶段扭转量刑结果、争取缓刑,难度极大。同时,张某合已年届65岁,若被判处实刑,将在看守所或监狱服刑,对其身体健康与晚年生活影响重大。
辩护策略与工作
在审判阶段,辩护人并未因当事人已签具结书而放弃努力,而是围绕张某合的年龄、身体状况、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等情节,与法院、检察院多次协商、据理力争,充分论证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符合缓刑适用条件,请求法院在量刑上予以从宽。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辩护人的全部辩护意见,对张某合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使其在65岁高龄下免予实刑。
办案手记
当事人已经签下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不意味着辩护就此结束。在审判阶段,辩护人仍应就量刑情节充分发表意见、积极与法检沟通——哪怕只是从实刑改判为缓刑,对一位65岁的老人而言,也是完全不同的人生。
吴梦轶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