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老公结婚十多年了,经过了十年之痒。最近发现老公的行为有些反常……
经过我半年多的调查,我发现他与一位叫马小草(化名)的女人有着不正当的关系,而且我还发现,老公经常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给这个叫马小草的女人转账,一年多的时间,转账金额竟然高达20万元。
我很愤怒,伤心又委屈,孤独又绝望。我深爱的他怎么可以这样,我为了家庭付出了这么多,他竟然这样对我……现在的我,只能擦干眼泪,把痛苦咽在肚子里,先手撕了马小草,再和负心汉离婚。
证据全部取证完毕之后,我一纸诉状将马小草告到了法院,让其返还老公在婚姻存续期间给她转的20万元。法院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擅自处分。被告所得钱款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了不当利益,造成了原告的损失,属于不当得利,依法应予返还。”法律是公平正义的,法院最终判我胜诉了,这是对我婚姻最大的安慰。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一个知识:在夫妻一方基于不正当男女关系,擅自将财产赠与第三者的,因该种赠与行为的目的是希望与第三者保持婚外不正当恋爱关系,严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该赠与行为无效。同时,因该擅自赠与财产的行为损害了原配的财产权益,原配可以起诉要求第三者返还全部受赠财物。
这也是我想告诉朋友们的,老公给“小三”的钱财,是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要回来了,对待“小三”也不能手软,她们应该接受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