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因“面子”或“义气”纠集多人打架斗殴,绝非小事。在浙江湖州发生的一起案件中,一群中学生为争夺“校园老大”名号,各自纠集人马持械斗殴,造成人员受伤。
检察机关并未“一诉了之”或“一放了之”,而是对15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量化评估和分级干预。对主动纠集、持械伤人、再犯风险高的赵某某等人依法提起公诉;对出于好奇、从众心理参与、作用较小的余某某等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严重不良行为者,督促公安机关落实矫治教育。
此类案件警示,校园欺凌和暴力不是“玩笑”。法律对拉帮结派、暴力冲突有明确的否定评价,即便参与者是未成年人,根据情节轻重,也可能面临从刑事处罚到专门教育等不同程度的法律后果。
殷金火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