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金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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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当防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作者:殷金火律师时间:2026年06月2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01次举报
2026-06-24

  “昆山反杀案”曾引发全社会对正当防卫制度的大讨论。2018年,于海明在遭遇刘某持刀追砍、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时,夺刀反击致刘某死亡。检察机关认定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支持公安机关撤案。

  此案“唤醒”了刑法第二十条,即为了使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特别是针对行凶、杀人、抢劫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

  法律为正义撑腰。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关键在于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以及防卫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司法机关强调,要综合考虑案发经过、双方力量对比等因素,避免苛求防卫人,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殷金火律师(电话:18826131365),广州本地人,毕业于广东警官学院(广东省唯一本科警校)。2017年通过国家司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从盈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0120201018801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经济犯罪、取保候审、职务犯罪、土地纠纷
广东从盈律师事务所
14401202010188018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取保候审、职务犯罪、土地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