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律师
王勇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29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山东-济南主任律师执业20年
执业年限20
13573782679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9:00-21:59

济南房产继承律师谈法定继承纠纷继承房屋支付补偿款

作者:王勇律师时间:2025年07月15日分类:房产纠纷浏览:214次举报
2025-07-15

济南房产继承律师谈法定继承纠纷继承房屋支付补偿款

导读:济南房产继承纠纷律师谈法定继承纠纷继承房屋支付补偿款是民事案件中比较常见的纠纷类型。济南房产继承纠纷律师调查有关法定继承纠纷继承房屋支付补偿款案证据,济南房产继承纠纷律师参加法定继承纠纷继承房屋支付补偿款诉讼。以下是济南房产继承纠纷律师谈法定继承纠纷继承房屋支付补偿款的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结果等。

基本案情

济南房产继承律师谈法定继承纠纷继承房屋支付补偿款,被继承人A某于2024年去世。原告B系A某的配偶,双方于1995年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再婚。被告A系A某的儿子。位于XX市XX区XX路的房屋原系XX职工集资合作建房。1998年,XX出售公有住房时原告B的名字登记在配偶栏。根据原告提供的住房证、《房屋所有权证发放信息核对表》显示,案涉房屋的产权人为A某,共有人为B。2007年,A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权。原告与被告一致认可上述房屋现价值450000元。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现该房屋由被告居住。被告称原告与A某于2010年就已经分居。原告称其从2009年开始外出打工,休假的时候回来共同生活,过年不加班的话也一起过。A某去世后,其丧事由被告办理。关于丧葬费和抚恤金,被告称现在还没有发放,原告称其放弃分割。现原告将被告诉至本院请求判如所请。

裁判理由

济南房产继承律师谈法定继承纠纷继承房屋支付补偿款,被继承人A某去世后,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告B、被告A有权对其留有的遗产予以继承。根据原告提供的房屋档案显示,位于XX市XX区XX路22号街坊的房屋虽登记在被继承人A某个人名下,但是住房证、房屋所有权证发放核对表均显示上述房屋为被继承人A某与原告B的共同财产,故法院认定上述房屋为A某和B的夫妻共同财产,A某占50%的份额,B占50%的份额。A某50%的份额作为遗产予以分割。考虑到原告长期在外打工,被告与被继承人长期共同居住,对于被继承人生活、情感照顾较多,因此分割遗产时对于被告适当予以多分,被告分得遗产的60%,原告分得遗产的40%。因此,A某50%的房屋份额由原告分得20%的份额,被告分得30%的份额。由此,原告占案涉房屋70%的份额,被告占案涉房屋30%的份额。考虑到该房屋现由被告居住,且被告在该房屋居住时间较长,而被告也没有其他住处,因此上述房屋归被告所有为宜,被告应按照原告取得案涉房屋份额向原告退还房款。双方一致认可房屋现价值450000元,被告应补偿原告315000元(450000元×70%=315000元)。

裁判结果

济南房产继承律师谈法定继承纠纷继承房屋支付补偿款,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一、位于XX市XX区被告A所有,原告B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被告A将上述房屋过户至被告A名下;二、被告A补偿原告B房款315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付清;三、驳回原告B的其他诉讼请求。

王勇 律师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二十余年,法理功底扎实,实战经验丰富,长期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秉持诚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南
  • 执业单位: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370120********82
  •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房产纠纷、继承、法律顾问、合同纠纷
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
1370120********82 工程建筑、房产纠纷、继承、法律顾问、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