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工程法律咨询律师谈工程建筑水电安装偿付工程款纠纷案例
基本案情
济南工程法律咨询律师谈工程建筑水电安装偿付工程款纠纷案例 2017年4月27日至4月29日间,原告为被告承包水电安装工程投入装修等工程,双方经结算,被告于2017年5月8日在结算单上签字确认欠付原告工程款10900元,此后,被告于2017年5月24日支付3000元,尚欠xx元没有支付。
济南工程法律咨询律师谈工程建筑水电安装偿付工程款纠纷案例。原告诉讼请求:一、依法判决被告偿付工程费xx元;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7年4月27日至4月29日间,原告为被告承包水电安装工程投入装修等工程,经结算,被告于2017年5月8日签字确认欠原告工程款10900元,此后,被告仅于2017年5月24日支付3000元,尚欠xx元没有支付。
法院观点
济南工程法律咨询律师谈工程建筑水电安装偿付工程款纠纷案例。法院认为:合法的民事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原告为被告承包水电安装工程投入装修等工程,被告应依法支付工程款。本案中,被告签字确认欠付工程款10900元,仅于2017年5月24日支付3000元,尚欠原告工程款xx元,应予偿付。原告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裁判结果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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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王xx向原告xx县xx水电安装工程部偿付工程款xx元。